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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贵州省2023年定向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全日制、非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
□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 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
□ 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
□ 获得过院系级以上表彰
□ 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 户籍或生源地为贵州省的本科毕业生参加市(州)级以下
职位选调
现实表现
(在相应选项前打“√”,可多选。本科生必须填写)
具体情况:(说明上述情况的时间和具体内容。例如:2018.09--2019.09 XX大学XX学院学生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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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2019.09--2020.09 XX大学XX学院学生)
(填写重要奖励及受处分情况。没有的应填写“无”。
例如:2020.05 XX大学XX学院优秀学生)
注:生源地为报考人员参加高考所在省(市、区);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此表,经院系党组织、学校招生就业部门签字盖章,在资格复审时制作成图片发送至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