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一、本表是推(自)荐“梅州市营商环境监督员”用表,“推荐单位”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荐不填写推荐单位。
二、本表一律用打印方式填写,字体用仿宋小四号,数字用阿拉伯数字;对无相关情况的栏目,请填写“无”,不能留空白。
三、填写内容须准确,“籍贯”填写XX省XX市(县),“工作单位”填写全称,“职务”为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
四、离退休干部的“工作单位”填写离退前的最后一个单位,“所在单位性质”选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团体或其他。
五、“单位所属行业”按国民经济分类填写。
六、“个人简历”从高中毕业填起,不能存在断档现象。要填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任何职务;在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担任不同职务或工作的,应分别填明。
七、“营商环境相关工作主要业绩或研究成果”要求重点突出,文字精炼、素材真实、数据准确。
八、此表一式二份,规格为A4纸,正反面打印。
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推荐单位或主管部门留存,一份市营商办留存。
我郑重承诺:本人填报信息准确、真实;若被遴选为梅州市营商环境监督员,将认真履行相关义务,遵守法律、法规。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