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2022年峄城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
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
2.如何理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于202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不得报考。
3.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应聘条件如何审核?
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年龄、学历性质等应聘条件,均按其低层次学历的要求进行审核。
4.对报考所需的资格资质证书取得时间、时效有何要求?专业工作经历等相关工作经历时间如何认定?
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包括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
书在内的所有资格、资质、证书及证明,均须于2023年1月10日(含)之前取得,且在考试、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期间该证件均有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弃权。5.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符合应聘条件,但在招聘过程中,自身的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应聘条件,应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一旦发生成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取消学历学位及其他失去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形,应如实报告情况,并停止应聘行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选。
6.“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毕业院校的2022年毕业生。
7.2021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8.海归留学人员如何填报所学专业?
海归留学人员报考,提交的专业名称须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载专业名称相一致。
9.报考专业中的医学影像学专业如何理解?
本次招聘中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是指能够出具影像学报告的医师,非医学技术类人员。
10.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和学信网查询的专业为准;如果以函授、成人高等教育等方式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所学专业必须与本人以前取得前期学历所学专业一致。
1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限以下人员应聘:在峄城区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并取得相应学历,或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属于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
(一)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已由政府安排工作,或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选择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的退役士兵;
(二)入伍前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新生、在校生、毕业生,或未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退役后取得相应学历或职业资格;
(三)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
(四)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
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12.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2022年峄城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初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3.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应注意什么?
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应在“现工作单位”栏填写签约单位名称,并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
14.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月10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4)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15.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注意什么?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报考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16.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
17.减免考务费如何办理?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缴费截止日期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姓名+身份证号”。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市)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报考者邮件发送完成后,请拨打电话0632-7781180及时告知,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报考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报考状态将显示为“完成”。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18.违纪违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19.本次招聘是否指定辅导用书?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
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关。20.应聘人员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简章》附件与《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造成网络拥堵,应聘人员报名时间以系统提交时间为准,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不要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