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1.填写本表之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2.本表标有*的1-6页由人才本人如实填写,为必填内容,若无相关内容,则填写“无”。并在声明板块签名(可贴电子签名)承诺。7-11页由单位相关负责人填写或呈领导批示。
3.用人单位认定的业绩、套定的人才类别、提出的聘期考核任务和聘期待遇须与人才本人沟通一致。本人和单位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本表由申报单位A4双面黑白打印,所有栏目内容均签批(盖章),连同套相应人才类别的业绩辅助证明材料(另行装订)一并报送人事处人才办。申请表电子版和业绩辅佐证明材料(简历、业绩支撑材料、各类证书)报人才办刘东园OA邮箱。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完整一致。
5.第7页,政审材料附件为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科研院所)出具的政审意见或者原单位出具的政审意见。本表所填的政审意见为初步审查意见,待发布公示后提交正式政审意见。
6.海外风险排查:包括海外受聘(学习)单位性质、兼职报备、海外纳税、知识产权归属、竞业禁止、保密义务、海外受打压状态等。要通过背景调查、同行评价等方式广泛了解,形把关意见,特别注意海外受聘单位性质及海外受打压状态。
拥有半年以上海外经历的,认定为拥有海外经历,应当开展海外风险排查;没有海外经历的,不需要开展海外风险排查。海外风险排查,应当充分发挥院级党组织的作用以及本人的自我陈述承诺作用。
7.应聘程序及材料、报到须知、体检和心理测试等详见人事处网站。如有其他疑问,请询江西师范大学人事处人才办:0791-88120183。
8.附件1*:高层次人才面试督导员意见表(纸质版),须和本表一并提交。 9.附件2:高层次人才配偶简历表,请需要解决配偶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填写。
10.附件3:高层次人才配偶业绩成果表,仅限配偶来校工作意向为教学科研岗者填写。
附件1.高层次人才面试督导员意见表(限1页)说明:
2.试讲前,请用人单位将本表中试讲人员基本信息填写好,交给督导员。
3.试讲结束后,督导员签署讲课评定意见后,将本表交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