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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引进人才条件、待遇与考核指标一览表 |
序号 |
人才层次 |
引进资格与条件 |
相关待遇 |
聘期考核指标及权重 |
1 |
杰出人才 |
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著名专家、学者,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同等层次的重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或同等层次专家、学者。 |
1.以杰出人才为核心,组建学术团队,配备工作助手,提供科研和学科建设经费,哲学社会科学类200万元人民币,自然科学类500万元人民币; 2.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和校内绩效工资外,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绩效120万元人民币,分6年发放; 3.提供安家费8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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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聘期考核。 |
2 |
领军人才 |
一类 |
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著名中青年专家、学者,包括“万人计划”人才人选、“千人计划”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或同等层次专家、学者。年龄原则上在60岁(含60岁)以下。 |
1.以领军人才为核心,组建学术团队,配备工作助手,提供科研和学科建设经费,哲学社会科学类150万元人民币,自然科学类300万元人民币; 2.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和校内绩效工资外,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绩效90万元人民币,分6年发放; 3.提供安家费6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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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学术带头人或专业带头人聘期考核内容执行。 |
二类 |
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著名中青年专家、学者,包括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同等层次专家、学者。年龄原则上在60岁(含60岁)以下。 |
1.以领军人才为核心,组建学术团队,配备工作作助手,提供科研和学科建设经费,哲学社会科学类100万元人民币,自然科学类200万元人民币; 2.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和校内绩效工资外,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绩效60万元人民币,分6年发放; 3.提供安家费4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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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 |
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著名中青年专家、学者,包括省高级(资深)专家、省拔尖创新人才人选、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白山学者、省教学名师、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或同等层次专家、学者。年龄原则上在55岁(含55岁)以下。 |
1.以领军人才为核心,组建学术团队,配备工作作助手,提供科研和学科建设经费,哲学社会科学类60万元人民币,自然科学类150万元人民币; 2.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和校内绩效工资外,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绩效48万元人民币,分6年发放; 3.提供安家费3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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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术带头人 |
具有较高威望和影响力,对学术发展具有独到思路和创新发展能力,具有良好的学风和较深的学术造诣,已取得了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在国内外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在50岁(含50岁)以下。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取得突出成果,5年内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项: ①获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1项(前3名)或省级科技、社科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 ②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哲学社科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1项;或省级科技、社科基金的重大或重点项目2项。 ③在国家级出版社公开出版本学科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3部(独著); ④在学术期刊(SCI、EI、SSCI、CSSCI)或中央主要媒体(理论版)公开发表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 ⑤获得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决策咨询报告5篇; ⑥获得国家发明专利5项(第1名或独立完成)。 |
1.以学术带头人为核心,组建学术团队,配备工作助手,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哲学社会科学类50万元人民币,自然科学类100万元人民币; 2.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和校内绩效工资外,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绩效30万元人民币,分6年发放; 3.提供安家费3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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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完成以下内容: 1.项目方面(权重为40%):主持立项1项国家级项目或2项省(部)级及以上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到账经费20万元以上;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100万元以上。 2.论文或专著及获奖方面,具备下述条件中的2项(权重为60%): (1)在国家级出版社公开出版本学科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3部(独著); (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6篇以上,或在SCI、SSCI、CSSCI、EI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3篇以上; (3)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1项(有个人获奖证书); (4)获得省级科技、社科成果奖三等奖以上1项。 |
4 |
专业带头人 |
具有较高威望和影响力,对专业发展具有独到思路和创新发展能力。在国内外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在50岁(含50岁)以下。积极承担专业课程建设,取得突出成果,5年内教学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项: ①获评国家高水平专业(群)(前3名)或省级高水平专业(群)(第1名); 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1项(一等奖前3,二等奖前2)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第1名); ③获得国家级课程认定(前3名)或省级课程认定(第1名); ④获得全国优秀教材奖或主编全国规划教材; ⑤获得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或全国优秀教师; ⑥获评全国教学创新团队(前2名)或省级教学创新团队(第1名); ⑦获得全国教师教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 ⑧指导学生竞赛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⑨主持教育部教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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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专业带头人为核心,组建教学团队,配备工作助手,提供学科专业建设经费,人文社科类50万元人民币,理工类100万元人民币; 2.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和校内绩效工资外,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绩效30万元人民币,分6年发放; 3.提供安家费3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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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完成以下内容: 1.专业建设(权重为60%),具备下述条件中的2项: (1)承担专业建设工作,主持立项省级高水平专业,主持申报国家级高水平专业; (2)主持建设2门省级认定课程或1门国家级认定课程; (3)主编1本国家规划教材; (4)带领团队获评省级教学团队; (5)主持教育部教改项目1项。 2.获奖(权重为40%),具备下述条件中的2项: (1)获得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 (2)获得全国优秀教材奖; (3)带领团队获得教师教学竞赛奖(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以上); (4)指导学生竞赛获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
5 |
博士 |
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1.提供科研启动费,哲学社会科学类10万元人民币,自然科学类20万元人民币; 2.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和校内绩效工资外,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绩效9万元人民币,分6年发放; 3.提供安家费20~40万元人民币(根据引进人才的个人条件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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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完成以下3项内容 : 1.项目方面(权重为40%):主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项。 2.论文或专著方面(权重为40%):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CSSCI、EI等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或在核心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3.获奖方面(权重为20%):获得科研成果奖励第一层次的一等奖前8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第二层次的一等奖前6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 |
6 |
柔性引进人才 |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博士等 |
1.以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立项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次性奖励20万元/项(立项奖励15万元,结项奖励5万元); 2.以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立项并完成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一次性奖励15万元/项(立项奖励10万元,结项奖励5万元);教育部教学改革项目,一次性奖励10万元/项(立项奖励5万元,结项奖励5万元); 3.以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立项并完成吉林省科技厅、吉林省哲学规划办、吉林省社科联重点项目,一次性奖励1万元/项(立项奖励0.5万元,结项奖励0.5万元); 4.以学校或学校科研平台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SCI、SSCI、EI、CSSCI期刊学术论文,一次性奖励0.5万元/篇; 5.带领学校教学团队申报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奖励30万元/项、二等奖奖励10万元/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奖励5万元/项、一等奖奖励3万元/项; 6.带领学校教学团队申报立项国家级特色高水平专业(群),一次性奖励30万元/项; 7.带领学校教学团队申报立项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一次性奖励10万元/项; 8.带领学校教学团队申报获得国家级(教育部)课程认定,奖励5万元/项; 9.指导学校教师团队获得全国教师教学能力竞赛,一等奖奖励10万元/项、二等奖奖励5万元/项;省级教师教学能力竞赛一等奖2万元/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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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厅级以上政府部门奖励包括:第一层次: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技进步类、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省教学成果奖;第二层次:省科协、省社科联、省社会规划办、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科技厅奖项,以上奖项的颁奖文件要加盖颁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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