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已任满聘期的“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县级组织部门开具的写明“大学生村官”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期满考核等次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2)“三支一扶”项目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服务期满考核表。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项目生:由服务单位开具并盖章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服务期满考核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5)“退役大学生士兵”:毕业证及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档案保管部门公章并签字落款日期。 (6)“公益岗位”须提供当地就业部门出具的基层公益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需提供首次签订合同);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相关凭证(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满2年
年度考核表(首次签订合同期内)原件及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纳入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平台信息截图(加盖就业部门公章);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包括工作岗位、上岗时间、在岗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党(工)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