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1.分组考核。 2.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点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完成1000米距离到达终点线,记录时间。 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减5秒增加1分,最高15分。 5.海拔2100-3000米,每增加100米高度标准递增3秒,3100-4000米,每 增加100米高度标准递增4秒。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考生双脚站立靠墙,单手伸直标记中指最高触墙点(示指高度),双脚立定垂直跳起,以单手指尖触墙,测量示指高度与跳起触墙高度之间的距离。两次测试,记录成绩较好的1次。 3.考核以完成跳起高度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增3厘米增加1分,最高15分。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跳线,考生站立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脚尖不得离开地面,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助跑、垫步或连跳动作,测量起跳线后沿至身体任何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两次测试,记录成绩较好的1 次。 3.考核以完成跳出长度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 10 分的,每递增4 厘米增加 1 分,最高 15 分。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引体时下颌高于杠面、身体不得借助振浪或摆动、悬垂时双肘关节伸直;脚触及地面或立柱,结束考核。 3.考核以完成次数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 10 分的,每递增 1 次增加 1 分,最高 15 分。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屈臂时肩关节高于肘关节、伸臂时双肘关节未伸直、做动作时身体未保持平直,该次动作不计数;除手脚外身体其他部位触及地面,结束考核。 3.得分超出 10 分的,每递增 5 次增加 1 分,最高 15 分。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在 10 米长的跑道上标出起点线和折返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 后起跑,在折返线处返回跑向起跑线,到达起跑线时为完成 1 次往返。连续完 成 2 次往返,记录时间。 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 10 分的,每递减 0.1 秒增加 1 分,最高 15 分。 5.高原地区按照上述内地标准增加 1 秒。 1.分组考核。 2.在 100 米长直线跑道上标出起点线和终点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通过终点线记录时间。 3.抢跑犯规,重新组织起跑;跑出本道或用其他方式干扰、阻碍他人者不记录成绩。 4.得分超出 10 分的,每递减 0.3 秒增加 1 分,最高 15 分。 5.高原地区按照上述内地标准增加 1 秒。 1.总成绩最高 40 分,任一项达不到最低分值的视为“不合格”。 2.高原地区应在海拔 4000 米以下集中组织体能测试。 3.高原地区消防员招录中“原地跳高、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按照内地标准执行。 4.测试项目及标准中“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本数。 1.分组考核。 2.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点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完成 800 米距离到达终点线,记录时间。 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 10 分的,每递减 5 秒增加 1 分,最高 15 分。 5.海拔 2100-3000 米,每增加 100 米高度标准递增 3 秒,3100-4000 米,每 增加 100 米高度标准递增 4 秒。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在 10 米长的跑道上标出起点线和折返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 后起跑,在折返线处返回跑向起跑线,到达起跑线时为完成 1 次往返。连续完 成 2 次往返,记录时间。 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 10 分的,每递减 0.1 秒增加 1 分,最高 15 分。 高原地区按照内地标准增加 1 秒。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双脚踝关节固定,上体后仰时肩背部触及垫子、坐起时双肘触及膝部、双手扶耳。 3.考核以完成次数计算成绩。 得分超出 10 分的,每递增 1 次增加 1 分,最高 15 分。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考生双脚站立靠墙,单手伸直标记中指最高触墙点(示指高度),双脚立定垂直跳起,以单手指尖触墙,测量示指高度与跳起触墙高度之间的距离。两次测试,记录成绩较好的 1 次。 3.考核以完成跳起高度计算成绩。 得分超出10 分的,每递增 3 厘米增加 1 分,最高 15 分。 1.总成绩最高40 分,任一项达不到最低分值的视为“不合格”。 2.高原地区应在海拔4000 米以下集中组织体能测试。 3.高原地区消防员招录中“原地跳高、屈膝仰卧起坐”按照内地标准执行。 4.测试项目及标准中“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本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