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临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按《重庆市渝北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关于印发三项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渝北卫监督〔2018〕7号)执行相关工资待遇。
一、驾驶员
正式聘用后待遇:
1.月基本工资1800元,并按国家规定办理“五险”。
2.驾驶员停车补助,实行月包干制,200元/车·月,特殊情况按规定报销;
3.驾驶员其它补助(包括平时和节假日加班值班、差旅、电话费、交通费等),500元/人·月;
4.工作考核奖,实行月考核,由办公室负责考核,考核为优秀的奖励500元,称职的奖励300元,不称职的不予奖励;
5.安全考核奖(即安全保证金和安全奖),实行年度考核,每人每月交100元安全保证金,全年若无安全事故发生,次年1月全额返还,并给予对等的安全奖励;
6.工龄奖,连续工作每满1周年,从次月起给予工龄奖50元/月,累计不超过500元/月。
二、协管员
试用期间月基本工资2100元,正式聘用后待遇如下:
1.月基本工资2297元,并按国家规定办理“五险”。
2.其它补助(包括平时和节假日加班值班、差旅、电话费、交通费等),500元/月;
3.工作考核奖,实行月考核,由相关科室负责考核,优秀的奖励800元/月,称职的奖励600元/月,不称职的不予奖励;
4.工龄奖,连续工作每满1周年,从次月起给予工龄奖50元/月,累计不超过5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