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事业单位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事业单位招聘专用题库 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 真题+讲义=免费

2015年08月重庆大足区法制办行政复议中心选调2人公告
2015-08-24 18:53:2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法制办党组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大足区行政复议中心(隶属于区政府法制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行政复议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次选调面向全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律执业资格A证者优先。

4、年龄35周岁以下。

5、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4日---2015年9月23日工作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大足区党政中心4楼区政府法制办公室402室。

3、报名时应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由大足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面试。

(四)考察。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

(五)体检、办理调动手续。经体检合格后,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大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43712278、43778781

原标题: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行政复议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Tags:事业单位 考试 招聘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15年08月江西龙南县直机关事业..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