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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11〕11号)等有关规定,赖芳芳同志经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拟录用为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区编委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5年8月24日至9月1日
监督电话:0757—88660133、88822742
原标题:2015年上半年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拟录用工作人员公示(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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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拟录用工作人员公示第四批.doc
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