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
大力实施教育强区战略,加大我区教育系统引才、培才力度,
提升留才能力,打造高素质教育人才队伍,推动我区教育事
业科学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引才力度
1.提高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待遇。对引进的符合福州市教
育类引进生要求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 50 万元人才补助,
其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 30 万元人才补助,相应补助试
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聘用在福州市马尾区教师进修学校,担任校长助理,根据个
人特点制定成长规划,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择优任命为区属
学校副校长。对引进的“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
科)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指发布公告时在最新 THE、
QS、ARWU 三大世界排名之一位列前 200 名的大学)、中国科
学院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本科生,给予 15 万元人才补助,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每年发放 3 万元;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
生及“双一流”建设高校相应建设学科本科生给予 1 万元人
才补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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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引进教育“领军”人才。实施“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工 程”,积极引进不同类别的名校长、名师,给予相应补助。
其中,国家级教学名师、教育部领航名师、享受国务院政府
特殊津贴的教师、“新世纪百千万工程”省级人选、正高级
教师、特级教师、省级教学名师、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
等奖以上的成果主持人给予 50 万元补助;省学科带头人给
予 35 万元补助。引进教育部领航名校长、省级名校长或经
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确认的符合引进条件的名校长给予 50
万元补助,实行协议年薪制,给予 50-100 万元薪酬。引进
省级名校长培养人选、省级骨干校长给予 35 万元补助;引
进市级教学名师给予 15 万元补助。
3.实施教育类人才“凤来雁归”工程。具有普通高等院
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
38 周岁的福州市外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其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的父母)长期在马尾工作、定
居且具有福州常住户口,本人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调动来马
尾。
4.建立柔性引才机制。支持候鸟式教育工作人才来我区
“筑巢”,以教科研机构、高校为主体柔性引进名师(团队),
以师资培养、教育科研、质量监测评估等项目为抓手,健全
教育人才孵化机制,助力全区科研培训团队专业发展。根据
引进人才层次和工作安排,签订不超过 3 年的协议,经考核
合格每年支付领衔人不超过 10 万元补助。探索与省内外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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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优质学校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建立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影子跟岗培训基地,并根据培训工作协议,给
予培训团队经费补助。
5.简化教育引才流程。建立名校优秀毕业生“快速通
道”,通过“研究生专场招聘会”“公费师范生专场双选会”
“好年华 聚福州”等渠道组织专场招聘,经用编审批后,
采用直接考核、面试、双向选择等方式引进不同类别的高层
次和紧缺急需专业教育人才,不设参考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
限制。为有意来我区实习的优秀毕业生(含硕士及以上学位
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相应建设学科本科生、教育部
直属师范大学的师范类本科生,及本专业综合评价排名前
20%的福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的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
提供实习岗位和实习生活补助,经用编审批后,可通过专场
招聘会采用直接面试考核方式招聘进入马尾区中小学幼儿
园教师队伍。对我区紧缺专业教师(如特殊教育、职业教育
专业课、思政、物理等)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如不设参考人
数与录取人数比例限制、对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等),
经用编审批后,组织人员到省内外有关高校采取特殊考试办
法择优招聘新教师。
二、强化存量培养
6.强化管理人才培养。“十四五”期间,遴选 2 名市优
秀校园长培养人选采用直接委托市教育局的方式,开展为期
3 年的重点培养;遴选 10 名区优秀校园长(书记)培养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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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专题班次、名校访学等培养方式进行为期 3 年的重点培养。培养对象同时参与区级师资培养、学科建设、教育
督导、政策制定等任务。实施中小学校长(书记)培养提升
计划,中小学校长(书记)高端培训纳入区委组织部人才培
训培养体系,每年依托“双一流”建设高校举办 1—2 期校
长(书记)高端研训班,并纳入区委党校主体班次。
7.加强储备人才培养。以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级
学科带头人、市教学名师、市级学科带头人为培养目标,开
展“教学名师”培养计划。遴选教学赛事获奖者、优秀教师
培养对象等 45 岁以下中青年教师 50 人,成立马尾区教学名
师后备人才库,由区教师进修学校成立专项培训班进行辅
导,制定专门培养方案,依托省内外高校、教科研培训机构
和教师培训机构设立名优教师研修基地,搭建我区后备人才
外出访学、跟岗实践的平台。强化与省市名师工作室联系,
开展联合研讨活动,积极邀请区外名师来马尾讲学送教。
8.推行多重激励措施。一是对通过考核认定被聘为省、
市、区级学科(专业)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等
高素质人才发放聘期奖励性绩效工资。省、市、区级(专业)
骨干教师聘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月分别为 400 元、150 元及
100 元;省、市、区级学科(专业)带头人,聘期奖励性绩
效工资每月分别为 600 元、400 元及 150 元;省级中小学(幼
儿园)名校长、特级教师和省、市级学科(专业)教学名师、
教育专家,聘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月 800 元。二是活用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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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基金激励教育人才。对当年度被认定为省、市各类名优骨干教师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参加市级及以上
教学大赛获奖的人员,根据《马尾区船政教育基金奖励方案》
给予相应奖励。
三、创优留才环境
9.建立教育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对引进的年龄在 40
周岁及以下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
制硕士研究生,在职称评审上不受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岗
位比例限制。博士试用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可确认并聘
任为一级教师;在一级教师岗位工作满两年,且年度考核结
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的,参加福州市教育局组织的高级教师职
称业务能力考核合格后,可确认并聘任为高级教师。“双一
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
后,可确认并聘任为二级教师;符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
既可以参加用人单位的正常晋升又可使用教育系统统筹岗
位评聘中高级教师职称。
10.完善人才服务保障制度。对引进的优秀教育人才子
女,可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优质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
就读。支持符合条件的教育人才申请入住人才公寓。配偶需
要在我区安排就业的,根据就业情况和个人条件协助安排解
决。教育人才购房补贴有关待遇按照《马尾区人才住房保障
实施办法》执行。
本措施由马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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