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缙云县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文件缙委人办〔202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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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缙云县卫生健康部门高层次紧缺 人才引进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现将《缙云县卫生健康部门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奖励办法》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缙云 作领导小组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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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8 月 19 日)
为高效引进卫生健康高层次紧缺人才,切实解决缙云县医疗
卫生人才不足的短板问题,加快提升县域整体医疗服务水平,经
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缙云县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
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执业医师及以
上资格(应届毕业生除外),身体健康。
三、人才档别
引进人才分为四档。引进的正高级职称人员、省市级医学重
点(扶持)学科带头人年龄在 50 周岁及以下,副高级职称人员
45 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 40 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 35 周
岁及以下,大学本科毕业生 30 周岁及以下。
(一)第一档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三级医院工作的卫技人才。
(二)第二档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三级医院工作的卫技人才;
2.全日制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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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省市级医学重点(扶持)学科带头人;
2.全日制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3.“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4.温州医科大学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5.浙江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综合成绩年
段排名前 50%。
(四)第四档
1.浙江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2.重症医学、急诊医学、放射医学、超声医学、病理诊断、
中医等指定单位的紧缺岗位,普通高校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毕业
生。
年段排名为本校本专业在校期间的综合成绩排名,以所在大
学证明为准。
四、引进方式
分为直接引进和柔性引进。
(一)直接引进采用发布公告、自主报名、受理审核、相关
部门组织考核等程序研究引进。第一、二档人才首次引进不受单
位岗位限制。
(二)柔性引进主要有特聘专家、设立工作室、项目合作、
专科帮扶、退休返聘等方式,按对接协商、洽谈、签约等程序进
行,原则上适用于第一、二档人才。
五、奖励标准
(一)对直接引进人才给予专项奖励和购房补贴,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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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人才档别 专项奖励 购房补贴
第一档 200-300 万元 150-200 万元
第二档 100-200 万元 120-150 万元
第三档 30-60 万元 30-100 万元
第四档 10-20 万元 15-20 万元
1.专项奖励:第一、二档专项奖励分三年支付;第三档人才
专项奖励分两年支付;第四档人才专项奖励一次性支付。
2.购房补贴:3 年内通过本办法引进的与我县公立医疗机构
签订服务协议,未享受政府相关购房优惠政策或房改政策的人
才,服务协议期间在缙云县范围内首次购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
补贴。购房款少于资助总额的,按实际购房款资助。未购房者可
申请入住县人才公寓。
3.其他补贴参照县人才政策。同一人才涉及到多项待遇,按
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二)为激励柔性引进人才,根据引才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
每年对单位给予一次性引才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类 别 柔性引才奖励
单位支付劳动报酬<10 万元的,按单位支付金额的 20%给予
引进专家 奖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10 万元的,按单位支付金额的 30%
给予奖励;每位专家不超过 5 万元。
单位支付劳动报酬<20 万元的,按单位支付金额的 20%给予
引进团队 奖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20 万元的,按单位支付金额的 30%
给予奖励;每个团队不超过 15 万元。
备注:每年每家公立医疗机构奖励不超过 100 万元。
六、其他事项
(一)人才引进的岗位和数量以当年发布的人才引进公告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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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二)直接引进的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 6 年及以上服务协
议,其中第三、四档人才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三)引进人才未满服务期的,不得调离缙云县卫生健康部
门。服务期未满离职的,一次性退回人才引进的专项奖励、各类
津补贴和培训培养等经费,并按协议约定履行违约责任。
(四)引进人才的成效评估考核,由引进人才单位负责。
(五)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其执业医师资格证放宽到入编之后
两年内取得。
(六)本办法不适用于县内人才流动,以及调离本县后重新
引进的卫生人才。
(七)本办法不适用缙云县定向培养生。
(八)民营医院直接引进人才参照公立医疗机构 20%的比例
享受,每年每家医疗机构奖励总额不超过 60 万元;柔性引才参
照公立医疗机构 50%的比例享受,每年每家医疗机构奖励总额不
超过 50 万元。
(九)所需经费从县财政专项资金中列支。
(十)本办法未涵盖的其他紧缺卫生人才或其他人才引进事
项,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商定。
七、组织保障
县本级成立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协调小组,由县委人才办牵
头,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
健康局等部门共同负责引进计划审定、工作统筹和政策落实等,
协调解决引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信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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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组织考核、建立人才信息库等工作。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缙云县卫生健康部门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奖励经费
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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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卫生健康部门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 奖励经费具体标准
1 级 省级三甲医院正高(曾担任过中层干部) 300 200
2 级
省级三甲医院正高(一般干部)、市级三甲医院正高(曾担任过中层干部)
275 180
第一档
3 级 市级三甲医院正高(一般干部) 250 170
4 级 三乙医院正高(曾担任过中层干部) 225 160
5 级 三乙医院正高(一般干部) 200 150
1 级 省级三甲医院副高(曾担任过中层干部) 200 150
2 级
省级三甲医院副高(一般干部)、市级三甲医院副高(曾担任过中层干部)
175 140
3 级 市级三甲医院副高(一般干部) 150 130 第二档
4 级 三乙医院副高(曾担任过中层干部) 135 125
5 级
三乙医院副高(一般干部)、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120 125
6 级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100 120
1 级 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60 100
2 级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医学重点(扶持)学科带头人 50 80
第三档
3 级
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综合成绩年段排名前 70%)
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温州医科
40 60
4 级 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综合成绩年段排名前 40 40 50%)
5 级
温州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浙江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综合成绩年段排名前 50%)
30 30
第四档
1 级
浙江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综合成绩年段排名前 50%)
20 20
2 级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1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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