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知情书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实海西州消防救援力量,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此次海西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涉及的4个消防救援站分别位于海西州德令哈市、乌兰县、大柴旦行委、茫崖市,1个战勤保障站位于海西州德令哈市。经批准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培训合格后按《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确定相应岗位等级,原则上分配到常住地所在市(县、行委)行政区域工作。部分市(县、行委)招聘不足需要调剂时,从其它市(县、行委)服从调剂的考核合格人员中进行调剂补录。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入职培训期间,经个人申请退出、聘用单位审批同意的,按照有关规定退缴相关费用,取消今后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资格。正式签订合同后离职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本人已认真阅读《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知情书》,知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责任务,接受驻勤备战、日常管理、教育训练、统一分配模式以及退缴费用、取消招聘资格等相关规定,志愿报名参加此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
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