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1、灵溪镇专职消防队员参照执行现役消防部队各项管理规定,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教育。
2、考试分体能测试分、附加分相结合的分数评定法,总分为105分,其中体能测试100分,附加分5分。
3、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体能技能测试内容为100米、1000
米、俯卧撑、单杠。
4、专职消防队员岗位附加分(5分):(1)应急消防救援相关退役军人附加分5分;(2)地方职业院校消防专业毕业生附加分3分;(3)其他部队退役军人附加分2分。
5、体能技能测试未达标的,直接予以淘汰,符合标准的人员,根据总成绩(体能技能测试+附加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体能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其空缺人员在该岗位参加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6、体检、政审合格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名次(同分条件下,以体能成绩高者优先)确定入围人员。入围人员接受3个月的岗前强化教育培训(培训前每人缴纳1000元服装抵金,工作一年后全额返还);岗前教育强化培训期内,如发现因身体条件、能力素质、不服从管理等因素不适宜消防部队工作的,不予签订用工合同,空缺人员由参
加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岗前强化教育培训合格后,与灵溪镇人民政府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用工合同。7、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缺额的,在应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8、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9、领取准考证、体能技能测试、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0、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1.5:1比例的,核减相应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