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东川工业园区消防部队执勤力量,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通知》和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西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招收专职消防队员的通知》精神,经东川工业园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选拔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从事火灾扑救、社会抢险救援及部队条令条例规定的其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公安消防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男性,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米以上,年龄在18-30周岁的适龄青年,退伍军人及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职称或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酌情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 三)身体健康,体型端正,符合现役军人健康体检标准。
(四)复转军人以及取得等级厨师证或驾驶证(B本)等其他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优先录用。
三、体检、政审
体检、政审按照现役征兵体检、政审标准执行。政审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体检由园区公安消防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由应招人员承担。
四、录用
经过体检、政审和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录用人员由消防部门统一组织集中培训两个月(试用期),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缴纳五险。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培训期(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
(二)正式录用后工资为2500元/月,绩效津贴1000元/月,并根据相关规定按年限进行增资。
(三)衣、食、住实行供给制。伙食标准按照《西宁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费保障明细表》标准执行,实行集体就餐,伙食费不发给本人。被、服由消防部门按照统一规定的制式服装标准供应发放。
(四)其余未尽事宜参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9月10日。
(二)所需证件:身份证、学历证明、取得的相关专业证书和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
(三)报名地点: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大厦十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管理局。
(四)咨询电话:8062570(园区人社局)、8867119(园区消防大队办公室)。
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管理局
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