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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截止时限为2012年1月1日,以周年计算;
4、岗位具体条件见附表。
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制定招聘方案报市人社局审批。
(二)发布信息(11月2日—11月12日):将市人社局审批后的实施方案通过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鼎城区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公开报名(11月13日—11月14日下午5:0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到鼎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名,报名费100元。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每个环节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五)确定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
(六)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
1、笔试(占总成绩的80%):均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占总成绩的2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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