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等综合服务工作;承担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公共信息和农业技术宣传教育、农业设施管理维护、植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检疫、屠宰管理、森林资源管理、林业采伐监管、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处置、森林防灭火等各类涉农服务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和金融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各项任务,充分发挥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机构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所监管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责任;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对所监管企业管理层进行任免建议、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执行方案;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和代管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负责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的建设、法治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地方金融组织的行政管理工作,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秩序方面的行政事务;指导全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业务开展等工作。负责全区金融应急处理机制建设,协调处理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参与、指导全区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产整合的融资工作。 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实施舆论宣传报道,为全区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负责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负责辖区内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禁毒、防邪等工作;负责综治公共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负责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办理各类便民服务事项;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负责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负责社会事业发展、经济建设等相关 事务工作;负责人力社保、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各类社会事务服务工作;承担企业服务等工作 负责文化旅游体育、思想教育宣传、广播电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相关事务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和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信息采集、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服务等相关事务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解、信访接待等相关事务工作。 负责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受理、调解消费者的消费纠纷。 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和发展规划实施、农民负担监督、农村集体资产和村务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畜牧,统筹项目建设管理;负责承担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公共信息和农业技术宣传教育、农业设施管理维护、植物病虫害防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经统计等工作,负责农村和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扶贫开发、移民、以工代赈工作;负责林业资源调查、森林资源管理、林木采伐监管、森林防灭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处置等各类涉农服务工作;负责水利、渔业、防汛防旱、河(湖)长制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宅基地管理。 负责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办理各类便民服务事项;负责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负责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负责社会事业发展、经济建设等相关事务工作;负责人力社保、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各类社会事务服务工作。 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等综合服务工作;承担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公共信息和农业技术宣传教育、农业设施管理维护、植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检疫、森林资源管理等各类涉农服务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经统计等工作。 负责受理、转办各级网络投诉平台、领导信箱信访事项:受理、转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协调各类矛盾纠纷。 负责森林资源培育与保护、合理开发及利用、森林公园建设与保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区中小学(含幼儿园)校(园)长、教师的继续教育和课程改革新教材的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