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在县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养护管理本行政辖区内的国省道公路,保证公路完好畅通,对乡镇公路、专用公路的养护管理进行技术业务指导。 为公路畅通提供养护保障、公路养护与改造、公路养护质量监督检查与路况评定、公路灾害抢险与保通、公路绿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任务。 负责职责范围内全县公路附属设施及航道、港口、码头、客运站(场)等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及道路(水路)客运、货运、运输服务业、交通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年审(车辆船舶)、驾驶员(汽车、船舶)培训、汽车维修、船舶建造和维修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主要负责协助开展辖区内耕地保护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表土剥离再利用等工作;协助开展自然资源综合利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修复等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自然资源等执法动态巡查,配合做好违法案件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置工作;参与编制、监管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规划,乡村相关建设用地的初审(农户除外)以及乡村建设规划的审核等工作;参与集体土地征收等工作。 提供医疗服务,进行预防保健、科研教学等工作,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提供医疗服务,进行预防保健等工作,国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 提供医疗服务、急诊急救、疾病控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工作,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综合管理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