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2023年度“朝歌人才智领淇变”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建优建强各领域人才队伍,结合我县发展实际,着力打造“党政人才”“文化人才”“专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高技能人才”“社工人才”“现代农业人才”等9支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的优秀人才队伍,引领各领域快速发展,助推“淇县之变”,实现“淇县之强”,现制定“朝歌人才智领淇变”工程实施方案。
一、党政人才
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党政人才队伍,引领带动党政干部见贤思齐、奋发有为,奋力谱写高水平“品质淇县”建设绚丽篇章。
(一)遴选范围及标准
1.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为在我县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中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2.遴选标准
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我县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中工作满5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工作中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
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2)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少受损失的;
(3)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在实际工作中对淇县经济社会发展有杰出贡献或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遴选程序
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党政人才”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具体遴选程序是:
1.推荐申报。各有关单位积极动员组织符合遴选标准的人选进行申报,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民主测评、内部公示、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由单位党组(党委)研究提出推荐人选。
2.组织初审。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办公室、县人社局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无异议后报县人才办审核。
3.审批公示。县人才办将审核后的建议人选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并向社会公示审定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将无异议的“党政人才”入选者纳入“淇县百名朝歌人才”队伍管理。
(三)激励措施
1.公开表彰。授予“朝歌人才”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2.发放津贴。每年一次性发放人才工作津贴3000元,共发放2年。
3.优先晋级。在同等条件下,晋升职级时优先考虑。
4.政策支持。享受淇县高层次人才除生活补贴外的其他同等支持政策。
5.学习培训。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培训。
6.政治吸纳。积极发展符合条件的“党政人才”加入党组织;对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7.联系服务。将
“
党
政
人
才
”
纳
入
党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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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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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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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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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服务;注重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定期组织考察交流活动。
“党政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平庸业绩不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受到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经核实,及时退出管理。
二、文化人才
着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锐意创新,致力于繁荣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积极发展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优秀文化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我县文化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动我县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遴选范围及标准
1.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为我县在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和文物保护、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和其他新媒体、新业态等领域从事宣传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创新创业人才。
2.遴选标准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2)学术水平较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为推动我县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知名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
(3)在组织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管理或社会文化活动,推动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或运用现代科技推动文化创新、产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5)为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等文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
(二)遴选程序
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遴选的具体工作由县委宣传部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负责“文化人才”的推荐、评选、管理
工作。具体遴选程序是:1.推荐申报。县委宣传部动员组织符合遴选标准的人选进行申报。
2.组织初审。县委宣传部对申报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无异议后提出推荐人选报县人才办审核。
3.审批公示。县人才办将审核后的建议人选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并向社会公示审定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将无异议的“文化人才”入选者纳入“淇县百名朝歌人才”队伍管理。
(三)激励措施
1.公开表彰。授予“朝歌人才”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2.发放津贴。每年一次性发放人才工作津贴3000元,共发放2年。
3.政策支持。享受淇县高层次人才除生活补贴外的其他同等支持政策。
4.学习培训。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培训。
5.政治吸纳。积极发展符合条件的“文化人才”加入党组织;对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6.联系服务。将“文化人才”纳入党委联系范围,加强联系,提供服务;注重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定期组织考察交流活动。
“文化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平庸业绩不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受到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经核实,及时退出管理。
三、专技人才
着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勇于创新、业务精湛、无私奉献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县教育、卫生等领域高质量发展。
(一)遴选范围及标准
1.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为我县教育、卫生等领域专业技术人员。
2.遴选标准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近3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实践成果丰富,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社会反映良好,群众认可。
(1)教育教学方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教学一线获得省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一等奖以上,所授学科成绩优异,业绩为同行所公认的人员。
②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并获省优秀班主任。
④被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授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
(2)医疗卫生方面,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在临床一线工作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职中、西医执业医师(在淇县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退休返聘人员不参加遴选。
②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廉洁行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高尚的医德医风,医学理论基础扎实,医疗技术精湛,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病的能力较强,或在本地重大疾病预防诊治上有突出贡献,在解决临床疑难急重病症或杂症技术上有鲜明特色,受到同行认可且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
③长期在临床一线工作,具有丰富的临床诊疗经验,坚持做专家门诊,临床工作量(门诊就诊病人数、收治病人数、治愈率)高于所在专业科室平均工作量,手术例数在市级同级别医院中排名靠前,无重大医疗责任事故发生。
④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的经验,能开辟学科、专业新的发展方向,同时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过3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或被SCI收录1篇以上且影响因子大于等于3.0的论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3)在其他专业技术方面,取得突出成就,作出重大贡献的主要人员,并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或专利奖项取得明显经济
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上级部门认可的。(二)遴选程序
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遴选的具体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体局、卫健委等有关单位组织实施,负责“专技人才”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具体遴选程序是:
1.推荐申报。各单位动员组织符合遴选标准的人选进行申报,各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初审后提出推荐人选。
2.组织初审。县人社局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无异议后报县人才办审核。
3.审批公示。县人才办将审核后的建议人选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并向社会公示审定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将无异议的“专技人才”入选者纳入“淇县百名朝歌人才”队伍管理。
(三)激励措施
1.公开表彰。授予“朝歌人才”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2.发放津贴。每年一次性发放人才工作津贴3000元,共发放2年。
3.政策支持。享受淇县高层次人才除生活补贴外的其他同等支持政策;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在项目申报、信贷支持、技术服务、创业培训等方面落实相关政策。
4.学习培训。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培训。
5.政治吸纳。积极发展符合条件的“专技人才”加入党组织;
对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6.联系服务。将“专技人才”纳入党委联系范围,加强联系,提供服务;注重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定期组织考察交流活动。
“专技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平庸业绩不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受到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经核实,及时退出管理。
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着力打造一支敢于创新、勇于奉献,有战略思维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一)遴选范围及标准
1.遴选范围
所在企业在淇县注册成立三年以上,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职业道德,企业处于正常经营、赢利、诚信、创新发展的不同行业的企业高层管理者。
2.遴选标准
企业在经营管理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年审,不欠税、不拖欠职工保险和工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有社会责
任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关注企业人才发展,注重企业人才培养,没有司法或行政不良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企业关注技术创新和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且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中起到龙头作用。
(2)对国家和属地有较大贡献,在当地财政贡献被认可,在本地贡献度位次排名前30名。
(3)注重企业产品创新,建立有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创新基地、中试基地、中原学者工作站等实验基地、创新平台的优先推荐。
(4)获国家、省技术创新成果奖或参与编制国家级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并获得相关技术专利的优先推荐。
(5)诚信、守信,被国家和省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联合组织的“诚信企业等级”评选入选者或正在参选者优先推荐。
(二)遴选程序
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遴选的具体工作由县工信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具体遴选程序是:
1.推荐申报。县工信局动员组织企业符合遴选标准的人选进行申报。
2.组织初审。县工信局对申报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无异议后提出推荐人选报县人才办审核。
3.审批公示。县人才办将审核后的建议人选提交县委组织部
部务会审定,并向社会公示审定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将无异议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入选者纳入“淇县百名朝歌人才”队伍管理。(三)激励措施
1.公开表彰。授予“朝歌人才”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2.发放津贴。每年一次性发放人才工作津贴3000元,共发放2年。
3.政策支持。享受淇县高层次人才除生活补贴外的其他同等支持政策;支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所在企业多渠道融资,搭建融资服务平台,促进银行、证券、担保、小贷、基金和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所在企业对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所在企业建有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创新基地、中试基地、中原学者工作站等实验基地、创新平台的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4.学习培训。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培训。
5.政治吸纳。积极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加入党组织;对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先积极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6.联系服务。将“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纳入党委联系范围,加强联系,提供服务;注重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定期组织考察交流活动。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平庸业绩不突出
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受到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经核实,及时退出管理。五、科技领军人才
着力打造一支站在行业科技前沿、具有国际视野和能力的科研人才队伍,全面提升淇县科研能力,助推我县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遴选范围及标准
1.遴选范围
申报科技领军人才,应具有重大发明或重大技术创新,推动解决淇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瓶颈问题,在尼龙新材料、生物科技、绿色食品和纺织服装等领域对淇县产业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或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淇县创办、领办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企业,引领带动淇县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的科技人才。
2.遴选标准
(1)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
(2)在科学研究中,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新性科技成果,并对学术领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城市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3)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能够与淇县
相关产业进行有效对接或转化。(4)在淇县有固定工作单位;县外人员与县内相关单位签定5年以上的工作合同或合作协议,且合同期覆盖项目执行期限,年度工作任务明确,每年在淇县内从事一定时间的研究工作。
(5)创办领办的企业自主创新产品或项目技术达到国内先进、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开发前景,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6)申请者所在单位(聘用单位)要有从事科研创新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等基本保证,有自己的研究团队,申请者本人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资助的研究工作。
(7)已入选过“中原英才”、“兴鹤英才”计划的人员凭相关部门认定文件可直接认定。
(二)遴选程序
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遴选的具体工作由县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科技领军人才”的推荐、遴选、管理工作。具体遴选程序是:
1.推荐申报。县工信局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县域内企业中符合遴选标准的人选申报。
2.组织初审。县工信局负责对申报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形式审查,并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出推荐人选报县人才办审核,并进行统一评审。
3.审批公示。县人才办将审核后的建议人选提交县委组织部
部务会审定,并向社会公示审定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将无异议的“科技领军人才”入选者纳入“淇县百名朝歌人才”队伍管理。(三)激励措施
1.公开表彰。授予“朝歌人才”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2.发放津贴。每年一次性发放人才工作津贴3000元,共发放2年。
3.政策支持。享受淇县高层次人才除生活补贴外的其他同等支持政策;优先享受落地淇县配套的投融资支持、税收优惠、土地审批、厂房租赁、新购设备投资奖励、生产设备转移运费补贴、项目扶持、科研平台资助、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奖励等优惠政策和招商引资政策。
4.优先参评。“科技领军人才”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重点项目、人才计划、科技奖励和研发平台建设等。
5.学习培训。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培训。
6.政治吸纳。积极发展符合条件的“科技领军人才”加入党组织;对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7.联系服务。将
“
科技领军人才”
纳入党委联系范围,
加强联系,
提供服务
;
注重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定期组织考察交流活动。
“科技领军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平庸业绩不突出???、
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受到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经核实,及时退出管理。六、创新创业人才
着力打造一支具备自主创新创业能力,对我县创新创业工作具有领头雁作用的优秀人才队伍,有效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我县高水平品质淇县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科技支撑。
(一)遴选范围及标准
1.遴选范围
申报创新创业人才,应围绕淇县尼龙新材料、生物科技、绿色食品和纺织服装等产业布局,在某一领域有较高技术水平或创业能力,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具备市场化、产业化条件,其科技创新成果能在淇县转化落地或助推淇县产业发展,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2.遴选标准
创新创业人才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且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科研创新符合淇县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具有广阔市场前景。
(2)申请者为科技型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企业在淇县内注册,具有较强的
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3)已入选过“中原英才”、“兴鹤英才”计划的人员凭相关部门认定文件可直接认定。
(二)遴选程序
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遴选的具体工作由县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创新创业人才”的推荐、遴选、管理工作。具体遴选程序是:
1.推荐申报。县工信局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县域内企业中符合遴选标准的人选申报。
2.组织初审。县工信局负责对申报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形式审查,并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出推荐人选报县人才办审核,并进行统一评审。
3.审批公示。县人才办将审核后的建议人选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并向社会公示审定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将无异议的“创新创业人才”入选者纳入“淇县百名朝歌人才”队伍管理。
(三)激励措施
1.公开表彰。授予“朝歌人才”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2.发放津贴。每年一次性发放人才工作津贴3000元,共发放2年。
3.政策支持。享受淇县高层次人才除生活补贴外的其他同等支持政策;优先享受落地淇县配套的投融资支持、税收优惠、土
地审批、厂房租赁、新购设备投资奖励、生产设备转移运费补贴、项目扶持、科研平台资助、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奖励等优惠政策和招商引资政策。4.优先参评。“创新创业人才”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重点项目、人才计划、科技奖励和研发平台建设等。
5.学习培训。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培训。
6.政治吸纳。积极发展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人才”加入党组织;对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7.联系服务。将
“
创新创业人才”
纳入党委联系范围,
加强联系,
提供服务
;
注重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定期组织考察交流活动。
“创新创业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平庸业绩不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受到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经核实,及时退出管理。
七、高技能人才
着力打造一支具有高超技术技能水平、丰富实践经验、突出核心带动作用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推动技能劳动者队伍的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提高。
(一)遴选范围及标准
1.遴选范围
按照从业属地原则,凡在我县辖区内各行各业生产服务岗位一线工作的,且在我县参加职工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均可申报。
2.遴选标准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技能精湛,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素养,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师应在40周岁〈含〉以下,高级技师应在50周岁〈含〉以下),属于我县经济发展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人员,在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技能人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
“
河南省技术能手
”“
鹤壁市技术能手
”“
鹤壁技能工匠
”
等荣誉称号,或在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
(2)在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获得过县级以上奖励、国家专利等。
(3)在
本
企
业
、
同
行
业
中
具
有
领
先
的
技
术
技
能
水
平
,
并
在
某
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为业内普遍认可,在县内产生重要影响。
(6)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7)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或相当于市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8)同等条件下,获得“朝歌工匠”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
(二)遴选程序
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遴选的具体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负责“高技能人才”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具体遴选程序是:
1.推荐申报。各单位动员组织符合遴选标准的人选进行申报,按行政隶属关系或属地原则研究初审后提出推荐人选。
2.组织初审。县人社局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无异议后报县人才办审核。
3.审批公示。县人才办将审核后的建议人选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并向社会公示审定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将无异议的“高技能人才”入选者纳入“淇县百名朝歌人才”队伍管理。
(三)激励措施
1.公开表彰。授予“朝歌人才”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2.发放津贴。每年一次性发放人才工作津贴3000元,共发放2年。
3.政策支持。享受淇县高层次人才除生活补贴外的其他同等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且特别优秀的“高技能人才”,优先申报建立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并按规定给予工作室专项经费补贴。
4.优先参评。对符合条件且特别优秀的“高技能人才”,优先推荐申报上级技能人才评选。
5.学习培训。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培训。
6.政治吸纳。积极发展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加入党组织;对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7.联系服务。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党委联系范围,加强联系,提供服务;注重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定期组织考察交流活动。
“高技能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平庸业绩不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受到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经核实,及时退出管理。
八、社会工作人才
为推动我县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支积极奉献社会、服务社会、建设社会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带动我县社会工作能力水平整体提升,推动社会工作在社会治理、民生领域发挥更大作用。
(一)遴选范围及标准
1.遴选范围
具备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素质,在我县辖区内相关领域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人员均可申报。“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素质”指符合以
下条件之一:(1)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2)取得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主要是社会学、社会政策、民政管理、社区管理等专业;(3)近5年来接受过累计不少于120小时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或培训,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是指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孵化基地、社会工作行业组织集中开展的专业培训。相关领域主要包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矫治帮教、纠纷调解等。2.遴选标准
(1)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群众认可度高,坚持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模范遵守社会工作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
(2)从事社会工作相关工作,开展社会工作相关服务,具有较为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较强实务能力,能熟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
(3)积极宣传社会工作理念,热心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良好影响,专业社会工作能力得到机构及行业认可,专业服务素质令服务受众满意,成绩显著,以自身行为感召社会,带动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社会工作事业。
(4)立足本职岗位,引领带动本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
积极提升专业技能和素质,创造性地开展社会工作,展现社会工作者时代风貌。(二)遴选程序
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遴选的具体工作由县民政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负责“社会工作人才”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具体遴选程序是:
1.推荐申报。县民政局联合社会工作者所在单位组织推荐符合遴选标准的社会工作者进行申报。
2.组织初审。县民政局对申报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进行评审,提出推荐人选报县人才办审核。
3.审批公示。县人才办将审核后的建议人选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并向社会公示审定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将无异议的“社会工作人才”入选者纳入“淇县百名朝歌人才”队伍管理。
(三)激励措施
1.公开表彰。授予“朝歌人才”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2.发放津贴。每年一次性发放人才工作津贴3000元,共发放2年。
3.政策支持。享受淇县高层次人才除生活补贴外的其他同等支持政策;对“社会工作人才”入选者所在的社会组织,优先以福彩公益金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支持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4.学习培训。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培训。
5.政治吸纳。积极发展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人才”加入党组织;对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6.联系服务。将“社会工作人才”纳入党委联系范围,加强联系,提供服务;注重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定期组织考察交流活动。
“社会工作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平庸业绩不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受到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经核实,及时退出管理。
九、现代农业人才
着力打造一支扎根乡村、服务乡村,符合时代要求、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农业农村人才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一)遴选范围及标准
1.遴选范围
在我县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具有现代农业知识理念运用现代农业技术手段进行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于“三农”领域,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致富能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农技能手等。
2.遴选标准
长期扎根农村,以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农业从业者(包括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员),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群众认可,社会反映良好。
(2)有一定农业技术、技能和专长,具有自有基地、品牌,机械化生产水平较高,能够运用物联网、互联网等现代手段,进行农业企业的宣传推介、生产管理、传播营销、产品追溯的现代农业人才。积极投身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建设,在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等方面作出贡献,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必须设立3年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
(二)遴选程序
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遴选的具体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负责“现代农业人才”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具体遴选程序是:
1.推荐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动员组织符合遴选标准的人选进行申报。
2.组织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无异议后提出推荐人选报县人才办审核。
3.审批公示。县人才办将审核后的建议人选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并向社会公示审定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
示期结束后,将无异议的“现代农业人才”入选者纳入“淇县百名朝歌人才”队伍管理。(三)激励措施
1.公开表彰。授予“朝歌人才”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2.发放津贴。每年一次性发放人才工作津贴3000元,共发放2年。
3.政策支持。享受淇县高层次人才除生活补贴外的其他同等支持政策;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在项目申报、信贷支持、技术服务、创业培训等方面落实相关政策。对符合有关部门要求条件的,“现代农业人才”基地优先命名为“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农广校田间学校”等,并在涉农项目上给予政策倾斜。
4.优先参评。符合条件且特别优秀的“现代农业人才”优先参加各级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5.学习培训。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培训。
6.政治吸纳。积极发展符合条件的“现代农业人才”加入党组织;对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对政治素质好、带动能力强、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热心服务群众的,纳入村级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
7.联系服务。将“现代农业人才”纳入党委联系范围,加强联系,提供服务;注重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定期组织考察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