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罗源县引进博硕士研究生相关奖励补助措施
一、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并落户福州的,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
二、罗源县引进人才分层次奖励补助措施(2023年版)
第一类:博士研究生
(1)生活补助:15万。
(2)住房保障:①安排人才公寓一套。②购买辖区一手商品房给予购房价15%的购房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3)生育补助:在我县服务期间新生育子女并在本县落户的,按照每个子女一次性5000元的标准发放育儿补贴。
(4)随迁就业:配偶愿意在本县就业并落户的,进行“一对一”推荐就业。在本县待业期间给予配偶1000元/月补贴,发放期1年。 (5)子女入学:本县辖区内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自由择校。
第二类: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生活补助:8万。
(2)住房保障:①安排人才公寓一套。②购买辖区一手商品房给予购房价10%的购房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生育补助:在我县服务期间新生育子女并在本县落户的,按照每个子女一次性5000元的标准发放育儿补贴。
(4)随迁就业:配偶愿意在本县就业并落户的,进行“一对一”推荐就业。在本县待业期间给予配偶1000元/月补贴,发放期1年。
(5)子女入学:本县辖区内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自由择校。
第三类: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住房保障:购买辖区一手商品房给予购房价8%的购房补助,最高不超过8万元。
(2)生育补助:在我县服务期间新生育子女并在本县落户的,按照每个子女一次性5000元的标准发放育儿补贴。
(3)子女入学:本县辖区内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