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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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庆市红岗区百名人才引进行动计划表 (第一批次进高校引进40人) |
序号 |
引进类别 |
引进 数量 |
岗位要求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1 |
区属机关单位人才引进(一) |
10 |
引进范围高校Ⅰ统招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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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区属机关单位人才引进(二) (含政企双向培养人才2-4人) |
10 |
引进范围高校Ⅰ、Ⅱ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
不限 |
政企双向培养人才2-4人,应为生物学、化学、植物生产与农业技术、地质地矿地理及测绘、机械仪器电气及自动化、能源动力等六类相关专业,毕业院校可放宽至驻庆高校,落事业编,在企业工作满两年后可自行选择继续留在该企业,或重新分配至区属事业单位。 |
3 |
区属学校人才引进 |
10 |
符合以下两项条件之一即可: ①引进范围高校Ⅰ、Ⅱ统招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②大庆户籍且黑龙江省一批次录取本科学历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户籍取得时间应在公告发布日期前) |
师范 |
该岗位要求考生就读于师范专业。 |
4 |
区属医院人才引进 |
10 |
符合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①引进范围高校Ⅰ、Ⅱ统招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②大庆户籍且黑龙江省一批次录取本科学历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户籍取得时间应在公告发布日期前) |
医学 |
该岗位要求考生获取医学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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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应届毕业生”需符合以下三项条件之一: ①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前,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2023年的毕业生; ②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前,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或生源地为我省在外省征集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服役期满(复学毕业)不超过2年的人员、我省项目生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不超过2年的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指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 ③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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