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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报 名 须 知
1、2023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期(2021-202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理解?
“2023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3年毕业生。
“择业期(2021-202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是否落实过工作单位以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
2021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视同“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
2、非全日制研究生能否报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要求,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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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3、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有什么要求?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3月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4、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报名?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报名。
5、如何界定报名人员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如因最终颁发的毕业证书与报名时填报的院校和专业不一致,导致被取消报名资格的,责任自负。
6、报名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没有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修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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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信息重新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7、报名人员是否可以报考多个岗位?
每人限报1个岗位。
8、报名人员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报名人员报名需提交本人近期电子版免冠证件照,
9、填写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引才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报名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0、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报名人员如何处理?
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其在引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1、报名人员考试时能否使用户籍证明?
报名人员考试时只能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12、如何进行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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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引才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联系(《济宁市兖州区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报名汇总表》中对应的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