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2023年宁波市北仑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须提供的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下同)、本人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含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的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应提供工作满2年的书面证明或者社保缴费证明或者劳动合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