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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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大同区2023年人才引进计划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岗位名称 |
引进数量 |
性别 |
学历 |
岗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区属事业单位 |
公益一类单位 |
综合岗1 |
8 |
男 |
①引进范围高校Ⅰ统招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②引进范围高校Ⅱ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
不限 |
①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6年3月6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3月6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89年3月6日后出生)。 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应于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
2 |
综合岗2 |
8 |
女 |
①引进范围高校Ⅰ统招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②引进范围高校Ⅱ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
3 |
街道岗1 |
7 |
男 |
引进范围高校Ⅰ、Ⅱ统招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
4 |
街道岗2 |
7 |
女 |
引进范围高校Ⅰ、Ⅱ统招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
备注:“应届毕业生”需符合以下三项条件之一: ①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前,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2023年的毕业生; ②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前,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或生源地为我省在外省征集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服役期满(复学毕业)不超过2年的人员、我省项目生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不超过2年的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指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 ③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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