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2023年慈溪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
公务员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含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已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职位政治面貌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供由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具有发展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镇街道机关二级主任科员以下(4)职位的,须提供《退役士兵证》。
报考有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其中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如暂未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通知单,并提交承诺书(承诺未通过主观题考试将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镇街道机关二级主任科员以下(1)、(2)、(3)职位的,还应提供所在镇(街道)党(工)委盖章的在职证明、任职文件,村(社区)党总支(党委)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或村(社区)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