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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2023年福绵区面向原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及加分条件情况说明
为确保我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招聘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年龄条件
男性1963年9月30日后出生,女性1968年9月30日后出生。
二、加分项目及标准
应聘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后,福绵区教育局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加分有效证件进行核算应聘人员的加分分数,加分分数计入笔试成绩,合计为考试总成绩。
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如下:
1.教龄分。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8月31日止。教龄按每满一年加1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教龄年限以工资单为依据)。
2.学历分。大专学历加2分,本科学历加4分。
3.奖励分。对在从事教育工作期间所获得的县(处)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的奖励予以加分,县(处)级加3分,市(地)级加4分,省(部)级加5分,国家级加6分,奖励分累计不能超过6分,同年获得的同类奖励只给级别高的荣誉加分(获得的荣誉必须是在福绵区中小学校工作时获得的荣誉)。
4.职称分。获得教师系列中级职称加3分,获得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加5分。
5.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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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加分证明材料均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验证,逾期提供不再加分,以上2—5项加分均应验证原件后留复印件存档备案。
三、报名前现场资格审查
福绵区籍原代课人员的网上报名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与网络报名同步进行,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福绵区教育局(地址:福绵区教育局四楼人事股)。
3.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加分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审查与网上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人员当面与报考者说明原因;如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的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以现场审查核实的为准。
四、成绩同分处理办法
考试总成绩(含加分)相同时的排次按以下先后顺序处理:①按加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②其次依次以学历、职称、教龄、奖励的分数高低顺序确定。
五、选岗
对经笔试、体检合格、考察和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选岗由福绵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选岗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选岗时,如总成绩相同的,按成绩同分处理办法顺序优先选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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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说明由福绵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股室及电话:福绵区教育局人事股,220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