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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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东港区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政策(简表) |
类别 |
条件 |
津贴补助 |
住房保障 |
科研学术费 |
其他 |
骨干人才 |
1.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 3.现为三级医院(含参照三级医院管理的医院)或同级别军队医院学科带头人或业务骨干,专业特长和学术成就突出,能有效支撑和引领学科发展; 4.具有“山东名老中医”、“山东名中医药专家”级别及以上称号的中医药领域人才,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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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津贴补贴35万元,按照每年20%的比例分五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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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购房补贴30万元,按照每年20%的比例分五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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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人才,按“就高”条件确定人才层次。 2.重点高等院校以当年招聘公布的院校和经教育部全国学科评估C+分档及以上的山东省内院校为准。 |
储备人才 |
1.国内医学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博士研究生,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高等院校毕业的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公派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就读医学硕士、医学博士的毕业生以及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医疗卫生人才,学历须经教育部认可,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以当年招聘公布的院校为准。 |
1.博士研究生入职后,连续3年每月发放3000元生活补贴。 2.重点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入职后,连续3年每月发放2400元生活补贴。 3.非重点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入职后,连续3年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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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博士研究生连续3年每月享受1000元房租补贴;工作满5年,在日照市区首次购房的,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2.重点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800元房租补贴,连续发放3年;工作满5年,在日照市区首次购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3.非重点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500元房租补贴,连续发放3年;工作满5年,在日照市区首次购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
1.博士研究生科研学术费9万元,分三年发放。 2.重点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科研学术费4.5万元,分三年发放。 3.非重点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科研学术费3万元,分三年发放。 |
注:人才层次和相应待遇标准的落实,须经过多部门联合认证后按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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