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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更好地履行民政工作职责,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襄汾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根据《襄汾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面向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生,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全日制应往届大专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和其他条件;
(四)身体健康,热爱民政工作;
(五)愿意服从工作分配;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五、招聘的组织办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政局成立招聘工作组织,具体负责招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及公示工作。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见招聘公告及政府门户网站。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
襄汾政府门户网(http://www.xiangfen.gov.cn/)。
2、资格审查:由民政局负责,资格审查按照客观、公正、及时的原则。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报名所需有效证件:毕业证、报到证、档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交1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5张。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⑥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 年的人员,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县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或正在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考试
本次考试在县招聘组的领导下、县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需求人数的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调整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报市人社局核准。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1)命题、笔试和阅卷:民政局负责笔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笔试考场的安排及组织。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和岗位所需综合知识(占70分)
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民政法律法规等。
科目二: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基层政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拥政爱民、养老服务、收容遣送及孤儿收养管理等。
2、面试
面试实施方案由民政局负责制定,经县招聘领导组审核批准,由县人社局负责指导,民政局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者,方可参加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取前15名进入面试。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抽签决定面试试题,面试时间10分钟。
(2)面试命题和评分由民政局委托有关专家组织实施。
(3)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民政工作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每个面试组由5名考官组成,考官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每个面试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5)面试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三)考核、选岗
考试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核、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自动放弃和考核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考核合格者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选择岗位。对选择岗位都不满意者,可申请放弃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考核方案由民政局负责制定,报县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在县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
(一)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审批后,民政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民政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事管股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由县编办和县财政局办理全额财政相关手续。
(二)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民政局相关股室按照《2015年公开招聘民政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杜绝一切泄密事故,保证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民政局将自觉接受县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局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民政局相关股室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严肃纪律,严防各种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加强对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的培训教育,杜绝各类违纪事件的发生。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将严格按回避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不按规定回避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负责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和参加考试。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民政局将视情节给予行政、纪律、法律处理并调整工作岗位。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的处理。
八、组织机构
县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领导,县民政局在领导组的安排下组织实施。
组 长:苏嘉邦(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曹 佩(县政府副县长)
张青云(县政府副县长)
杜许堂(县政府副县长)
郭春平(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刘安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赵楼生(县财政局局长)
李玉明(县编办主任)
王成刚(县监察局局长)
赵书堂(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史增怀(县卫生局局长)
刘彦青(县教科局局长)
刘新岗(县畜牧中心主任)
王惠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宝贝(县水利局局长)
文慧敏(县民政局局长)
关悟逵(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九、此方案经县招聘领导组审批核准后实施。
咨询及监督电话:0357-3620500
原标题:襄汾县民政局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