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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3年度新泰市中小学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
(请认真阅读)
1.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国家开放大学)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
2.“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如何界定?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3年毕业的学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2021年、2022年毕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如何理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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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于2023年7月31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报考。
4.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 主管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招聘简章》)。
5.如何界定“师范专业”?
应聘人员按照“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报考的,其有效学历证书或报到证上应注明“师范类”字样,或报到证报到地点为教育局(教体局),或所学专业带有“教育”字样。从有效学历证书或报到证上均无法界定是否为师范专业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档案,学籍(或成绩)材料上显示有“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材教法”、“教育实习”,且均为必修或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能以师范专业对待。
6.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哪些岗位,需提供哪些材
料?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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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3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含教师资格证书)。8.岗位汇总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如何理解?
岗位汇总表中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招聘岗位中,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均符合要求。其中,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依据于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及相应专业应聘。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招聘岗位在不同学历层次分别明确了对报考者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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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一般报考者符合一个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报考该岗位。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须从其规定。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已更名、撤并的旧专业,应聘人员可向招聘单位提供证明新旧专业对应关系的文件。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9.本次招聘中的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什么?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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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退伍证、学生证、驾驶证、户口簿等其他证件均不能代替身份证作为考试凭证。
10.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本须知、以及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等内容,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报考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等因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有无工作单位以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节点,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聘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劳动报酬等情况确定,没有工作单位的填“无”,有工作单位的要写明单位全称。提交报名信息时瞒报、漏报工作单位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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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师资格证种类填写:职业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必须与证书一致。
(3)没有工作单位的填“无”,有工作单位的要写明单位全称。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报考高中政治教师-Ⅰ岗位,“岗位名称”填写高中政治教师,“岗位代码”填写“3001”。
(5)联系方式:电话务必填写正确的电话号码(联系电话、紧急联系电话),并在招聘期间保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如果更换联系方式,请及时与招聘主管部门联系。“紧急联系电话”填写考生其他联系方式(或亲属联系方式),须区别于联系电话,在紧急情况下“联系电话”联系不上考生时备用。
(6)学习工作简历:学习工作经历从高中开始填写,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后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学习工作简历须连续且填写至今,期间不得有间断。有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人事代理合同、劳动保障合同)、缴纳保险的,务必严格参照填写样例注明,如实准确填写,如因个人填写不实或不完善给自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填写样例:
2004.09—2007.07 新泰市第一中学学生
2007.09—2011.07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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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012.09 ******企业临时工(未签合同,未缴保险)
2012.09—2013.07 ******企业工作(其间:2012.09-2013.07签订劳动合同、2012.11-2013.07缴纳保险)
2013.07—2018.12 新泰市******职介中心劳务派遣至***局工作(其间:2013.09—2015.07山东大学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2013.07-2018.12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缴纳保险)
2018.12—2023.03 无业
在职人员应聘的,报名前本人应充分了解知晓所在岗位、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的相关规定。
特别提醒: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一天报名集中,届时资格审查速度将有所下降。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11.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在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
不得使用自拍、翻拍照片,否则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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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2023年4月4日16:00前,报名信息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其中,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3年4月4日16:00后,报名信息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13.什么是岗位改报?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应聘权利,对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招聘主管部门将组织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招聘中的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
如果报名人员不参加岗位改报或没有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能改报的,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14.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3年度新泰市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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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彩色打印)、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供。(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可不用提供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A4纸彩色打印)、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交《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3月31日前取得。
(4)在职人员以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解除合同(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样式见附件3)。在编教师应聘的,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外,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5)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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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后发布),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提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实后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15.减免考务费如何办理?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4月4日16:00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邮件发送后请拨打0538-7251618进行确认。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
应聘人员邮件发送完成后,请于2023年4月5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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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7.此次招聘是否有最低服务期限协议?
此次招聘,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的服务协议,在服务协议期内,乙方不得以个人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和提出辞职,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到其他企事业单位应聘,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不得擅自离岗。(非新泰户籍考生,请充分考虑家庭距离与其他困难,以及聘用到老区、库区、偏远地区工作等实际情况,慎重选择)。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18.是否有指定的辅导用书和辅导培训班?
本次新泰市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