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曹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申报认定表
人员类型:□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 残疾人 □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和提报材料情况属实,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或投资企业,且没有事实的就业创业行为活动。如有不实,自愿放弃享受公益性岗位等有关政策,承担一切责任。
签字:
年 月 日
经过 (镇、办事处) 村村民委会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对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进行民主评议后,认定其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申报条件。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一份,用人单位一份,报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