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承 诺 书
宜兴市教育局:
鉴于宜兴市教育局于2023年3月23日发布了《2023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本人特就报考事项承诺如下:
一、本人自愿报名参加招考。
二、本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有权被用人单位聘用:
1. 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经考试达到聘用标准,与宜兴市教育局签订拟录用教师就业合同。
2. 本人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愿意承担相应行政处罚和法律责任。
(以下“3、4”项,请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相应的“□”内打“√”。)
3. 因本人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尚不能提供相关证书。本人承诺于2023年7月31日前向宜兴市教育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于本人逾期提交相关证书而影响聘用,后果由本人自负。 4. 本人因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之中,报名时尚不能提供。本人承诺于2023年7月31日前向宜兴市教育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 在正式办理聘用时,本人档案移交至宜兴市教育局。
三、本承诺书经承诺人签名后生效。
四、本承诺不可撤销。
五、本承诺对用人单位亦有效。
承诺人:
202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