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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关于2023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唐山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专项选聘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拟面向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省级重点师范大学及国家“双一流”院校2023年应届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60名,制订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3.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省级重点师范大学(36所省级以上重点师范学校名单)及国家“双一流”院校2023年应届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本科需是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2023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精神,已经与相关县区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36所省级以上重点师范学校名单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学校、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选岗
结合岗位需求,拟聘人员在选择单位时按所报专业类别、资格证类别,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成绩相同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唐山市人社局备案,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规定落实相关待遇。被聘用人员在南堡经济开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除法律规定情形以外,双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不得调出南堡经济开发区,否则按聘用合同约定的条款负违约责任。按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人员兑现唐山市“凤凰英才”计划补贴政策。
六、相关事宜
1.本公告由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就业协议、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5.选聘过程由南堡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315-8505755。
教育部门联系电话:0315-8505809
人社部门联系电话:0315-8505829
本文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Men learn by their sufferings more than by any other teaching. 从自己的苦难中学到的东西胜过别人的教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