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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盐县供销合作总社公开招聘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经过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沈超同志为拟录用对象,现予以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供销总社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报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2.反映问题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9月10日到9月16日止。
4.反映问题联系电话:18267331443 彭科长。
原标题:海盐县基层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招聘办事员拟录用人员公示
县供销总社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