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填报说明
1、“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出生年月”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95.05”。
3、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人士、群众。
4、“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5、“身份证号”栏按身份证如实填写。
6、“户口所在地”栏中填写本人户籍所在地,按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填写。
7、“婚姻状况”如实填写:“已婚”、“未婚”。
8、“学历”栏填写通过普通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学历、学位,如:“学历”填写“专科”、“本科”、“研究生”;“学位”填写“学士”、“硕士”、“博士”;“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按照“2019.07”格式填写。
以上学历、学位中,涉及国民教育学历、学位,需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国务院授权的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涉及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学位,按其培养规格、学习年限、学业成绩或学分,比照我国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培养要求,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
9、“通讯地址”栏按照现住址填写。
10、“联系电话”栏填写本人常用移动电话和能联系到本人的其他联系人移动电话。
11、“工作经历”、“工作时间”须按实际情况填写,应届毕业生如有就业协议单位的,也应如实填写。
12、“应聘事业单位”、“应聘岗位名称”按照《东乌珠穆沁旗2023年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的“事业单位”、“岗位名称”两栏内容填写。
13、学习工作简历从高中开始填写,格式如:
2005.09—2008.06 ***省***县***中学(高中)
2008.09—2012.07 ***大学***专业(大学本科)
2012.09—2015.07 ***大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2015.07—今 ***单位***职务
14、“报考人承诺”须认真阅读,现场审核时需提报个人手写签字及摁手印的纸质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