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一、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校核发的现在读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3)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原籍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提供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生源地相关证明材料;
(4)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未就业的2021届和2022届择业期毕业生报考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择业期认定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
二、社会人员须提供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提供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纸制《医师执业证书》
《护士执业证书》的,提供《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电子证书(含二维码)打印件;(6)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工作经历劳动合同或法人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医院等级证明;
(7)招聘岗位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的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所在单位出具的在培证明;
(8)区内民营医疗机构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意见证明书;
(9)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工作证明(样本)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