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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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东区面向金东公安辅警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实绩考核评分表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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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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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分数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公安岗位工作经历(30分) |
在分局巡特警大队、金义都市新区巡防大队、各派出所(参加巡逻防控、协助民警接处警)工作每满一周年计3分;在分局其它岗位工作满一周年计2分。此项最高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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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情况(10分) |
以现任职务年限计分。现任中队长三年以上,计10分,现任中队长一年以上三年以下,计8分;现任中队长一年以下或任副中队长三年以上,计6分;现任副中队长一年以上三年以下,计4分;现任副中队长一年以下,计3分;现任班长、副班长计2分。此项最高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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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15分) |
近三年年度考核中,三次获A等的计15分,二次获A等的计10分,一次获A等的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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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25分) |
表彰奖励:嘉奖一次计1.5分;荣获三等治安荣誉奖章、二等治安荣誉奖章、一等治安荣誉奖章分别计1.5分、3分、6分;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计3分,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计6分,荣立个人一等功以上一次计9分;被分局通报表扬及被评为分局年度优秀的每次计1分;被分局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计1.5分;被市公安局或者区委、区政府评为先进或各类荣誉称号的计3分,通报表扬的每次计1.5分;被省公安厅或者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或各类荣誉称号的每次计6分,通报表扬的每次计3分;被公安部或者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或各类荣誉称号的每次计9分,通报表扬的每次计5分;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的每次计1.5分(因见义勇为行为获得前列奖励或荣誉称号的,以最高分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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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综合类业务比武、竞赛:获得分局个人前三名的分别加1.5分、1分、0.5分;获得区级或全市公安机关个人前三名的分别加3分、2分、1分;获得全市或全省公安机关个人前六名的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2分、1分;获得全省或全国公安系统个人前八名的分别加8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获得全国性名次的,按最低名次5分起步,每个名次以2分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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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处:受到提醒、诫勉、警告问责的,每次分别扣1分、2分、6分;受督查通报的,被分局、市局、省厅及以上督查通报问责的,每次分别扣0.5分、2分、6分,被通报批评的减半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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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见 |
(1.写明推荐得分情况,最高5分;2.写明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
区公安分局 党委意见 |
(1.写明推荐得分情况,最高15分;2.写明总分情况;3.写明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
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备注:奖惩项目以文件或证书来认定,最高限25分。因同一事由奖惩的按最高分值计算,不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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