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考生须知一、面试人员面试当日7:00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候考室,7点30分起考生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候考室报到,8:0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二、面试人员随身携带的带通讯、存储功能的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须取消闹钟关闭后装入《手机袋》,并按规定上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归还。如未按规定上交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按候考室工作人员的安排抽签决定面试先后顺序,并在《面试人员抽签顺序表》上签名确认,妥善保管好抽签号。严禁私自调换考场及抽签号,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四、在候考期间,要耐心等待,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大声喧哗和议论;需要去卫生间的,经报告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后,由1名同性别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并返回,期间不得与他人接触。
五、当前一位面试人员面试时,后一位面试人员要作好准备。进入面试考场后,面试人员只能向考官报告自己的抽签号,不得将姓名等个人信息报告考官。
六、面试中,认真理解和回答主考官提出的问题,注意掌握回答问题的节奏和时间。回答完每道题后,请说“回答完毕”。
七、面试结束后,面试人员到候分处等候,待听取面试成绩并签字确认后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附近喧哗、逗留。
八、考生须知晓并遵守《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2月20日修改版),并按要求自行携带和佩戴口罩。
九、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服从考务工作人员指挥和安排,保持候考室清洁卫生。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十、面试人员请自行携带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