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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干部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遴选(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遴选(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选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全区公开遴选(选聘)7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91考试网务员(参公人员)3名、事业单位职员或专技人员4名,具体遴选(选聘)单位和职位详见《南川区2015年公开遴选(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统称《职位一览表》)。
三、遴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选聘)范围:
1.行政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范围:面向区内各级行政机关(参公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2012年选派大学生“村官”)。
2.事业单位选聘范围:
面向区内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除教育卫计系统外的七级及以下职员或十一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必须在2015年9月17日前已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遴选(选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聘):
1.新招录(聘)未满试用期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收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参加公招、遴选(选聘)、选调等且转任(转聘)至现单位未满2年(服务期满首次安置在乡镇、街道工作的选派生除外)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情形。
(四)其他要求:
遴选(选聘)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工作经历,其中基层工作经历指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工作的经历,在区级部门派驻乡镇的机构工作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有其他要求的必须提供有效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且按照“对年对月对日”的原则进行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具体遴选(选聘)职位、指标、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一览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报名全部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遴选(选聘)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南川区2015年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请携带经签字盖章后的《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名时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于2015年9月17日(星期四,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到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1办公室(南川区金山大道31号)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遴选(选聘)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于2015年9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00-18: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职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申请复检,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若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由区人力社保局和遴选(选聘)单位共同商定,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进行递补的,在进入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的其他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人选等有关事宜,在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拟遴选(选聘)人员名单在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转任(聘)手续
1.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聘)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聘)手续,其中,系2012年选派大学生“村官”的,需在现工作乡镇、街道办理完善录用后续后,再办理转任手续。
2.被遴选(选聘)后必须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
3.被遴选(选聘)人员在遴选(选聘)单位职位职数范围内重新确定职务职级。
4.考生参加面试及以后环节无故放弃遴选(选聘)的,将其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选聘)。
十、纪律要求
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选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选聘)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023-71420469
本公告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和各遴选(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原标题:南川区2015年面向全区公开遴选(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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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南川区遴选(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 南川区2015公开遴选(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
| 序号 |
遴选
(选聘)主管部门 |
遴选(选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职位 |
职位
类别
及等级 |
名额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 |
其他要求 |
| 1 |
区交委 |
区运管所 |
参照管理 |
道路运输管理 |
科员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0周岁及以下 |
限男性 |
| 2 |
兴隆镇人民政府 |
兴隆镇人民政府 |
行政机关 |
综合管理 |
科级
及以下 |
1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
| 3 |
区文化委 |
区宣传文化中心 |
全额事业 |
财务管理 |
七级职员及以下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具有5年及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历,限女性 |
| 4 |
区环保局 |
区环境保护宣教信息中心 |
全额事业 |
网络信息管理 |
九级职员或专技十二级及以下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类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 5 |
区信访办 |
区群众接待中心 |
全额事业 |
文秘 |
九级
职员及以下 |
1 |
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 |
法学类 |
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5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限男性 |
| 6 |
区商务局 |
区商贸物流园区 |
全额事业 |
现场拆迁 |
九级
职员或专技十一级及以下 |
1 |
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 |
法学类 |
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5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具有商贸物流工作经历 |
| 注:40周岁及以下指1974年9月17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79年9月17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9月17日及以后出生。 |
2. 2015年南川区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
南川区2015年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遴选(选聘)单位: 遴选(选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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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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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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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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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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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1寸近期
彩色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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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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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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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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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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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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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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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 称 或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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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专业
有何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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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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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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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育
|
|
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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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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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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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
□参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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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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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
□参公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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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
登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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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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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 □专业技术人员
□机关工人 □事业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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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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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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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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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年度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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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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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和工作简
历(自参加工作前一学历入学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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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及
重要
社会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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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谓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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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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