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
技能测试形式及评分要求
根据《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要求,报考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职位的考生,须同时参加技能测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能测试形式
1.技能测试采取计算机平台考试形式进行。
2.技能测试统一使用台式电脑,配普通键盘,考生根据录音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快速录入文字,由监考人员统一录入评卷系统计算考生录入情况的正确字/分钟、正确率和速度。
3.开考后,测试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测试准备,限时10分钟。测试准备包括熟悉电脑、键盘,检查和熟悉计算机软硬件环境等调试阶段。考场提供搜狗五笔、拼音输入法,不得自行安装输入法及词库。考生发现计算机软硬件环境有问题的,可向工作人员提出。
第二部分:正式测试,计入成绩,限时10分钟。
第三部分:确认结果。测试结束后,考生需自行将文档按要求格式保存在桌面,不得随意乱动电脑,如因考生本人
原因造成结果丢失等情况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监考人员将逐一收集文档并录入评卷系统进行比对,评卷系统录入成绩完毕后,考生本人在成绩单上进行签名确认,结束离场。对测试结果,考生不得要求加分或复试。二、计分标准
计分时,以每分钟正确字数进行评分。
1.以50个正确字/分钟为60分基准,以130个正确字/分钟为100分为基准,每一个正确字对应0.5分。
2.录入结果成绩高于50个正确字/分钟、低于130个正确字/分钟的,每多一个正确字在60分基准分上加0.5分,超过130个正确字/分钟的,按100分计;低于50个正确字/分钟的,每少一个正确字在60分基准分上扣0.5分。
3.正确字计算,不包括标点符号。
4.技能测试成绩与理论测试成绩按比例合成后为总成绩,适时予以公布。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考试纪律。
2.测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3.考生可提前熟悉考场,理论测试和技能测试试室安排在不同教学楼,理论测试试室号、座位号以准考证注明为准;技能测试试室安排以考试当日考场分布图为准。理论测试结束后,考生应于16:00前到达技能测试试室。开考10分钟后仍未到试室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成绩。
4.技能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0760-88880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