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资格审查材料具体要求
一、资格审查材料
应聘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上传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在面谈面试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与报名系统同底版。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验原件、留复印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原件、留复印件)
①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代替,并向引才主管部门作出承诺,填写《容缺报名个人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未按时提供的不予聘用,不再保留所选岗位。
②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在4月17日前取得。
③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于2023年4月17日前取得。对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向引才主管机关作出承诺,填写《容缺报名个人承诺书》(见附件4),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未按时提供的不予聘用,不再保留所选岗位。
5.《同意应聘介绍信》所有应聘人员均需提供。其中“人事档案管
理部门意见”可由档案存放部门出具“存档证明”代替。(留原件)①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意应聘介绍信》中“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均需签字并盖章。
②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意应聘介绍信》中“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栏由用人单位负责签字盖章,“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负责签字盖章。
③未就业的,须提交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意应聘介绍信》中“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负责签字盖章,“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栏不用签字盖章。
6.岗位计划要求的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准备齐全,材料原件扫描后,按以上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小于5MB,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提前准备材料,务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参加面谈面试前资格审查,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截至4月21日16:00,本人未上传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尚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补充资格审查材料。材料不全或经审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面谈面试资格;电话不畅通联系不上的,后果由个人承担。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本人报名、资格审查情况。
2.应聘人员通过线上资格审查后,在报名系统内打印《2023年泰安市宁阳县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连同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面谈面试时提交查验、留存,未按时提供的,不予聘用。留存材料按顺序单独装订,材料复印件需本人在右上角签署姓名,1张
照片用回形针固定在材料左上角。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线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引进条件的最终依据。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引进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引进主管机关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报名信息不真实不诚信、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