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清单
一、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须提供的材料
1.《2023年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笔试准考证;
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5.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
6.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7.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其他需另行提交的材料
1.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并作出规定时间可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学位的承诺。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2.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提供由用人单位或用人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面试
资格审查时提供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同意报考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人事代理、委托培养)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是否同意参加2023年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4.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出具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盖章的证明材料。
5.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须提供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招募通知书》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或者共青团山东省委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外省选
派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另外需要提供户籍或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等材料。已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名册进行审查。6.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及户籍相关证明材料。
7.社区(村)党组织书记还需提交所在镇街党委确认的,在无棣县内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在职证明材料(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并填写附件4。
8.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相关证书、证件,在资格审查、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期间均须为有效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