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考生须知及诚信考录承诺书
一、考生必须按照面试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经工作人员查核考生身份、审验相关材料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面试纪律处理。
三、考生面试时禁止穿戴有明显标志的服装及饰物。
四、考生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五、面试前,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和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入面试室。考生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及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
六、面试过程中,考生要按照规定答题,考生开始答题时需向考官报告“开始答题”,答题结束时要报告“回答完毕”。到达规定时间,考生须及时停止答题。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立即离开面试室,离开时不得带走面试试题、草稿纸等任何面试资料,由工作人员引导到休息室等候面试成绩,严禁在考场附近停留和大声喧哗。
八、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承诺: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悉本次面试的有关规定,本人保证不向其他任何人泄漏有关面试的试题内容、试题形式、试题结构及试题答案等影响公平竞争的任何信息,保证遵守面试有关纪律和法律规定。若违反承诺,愿意接受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的处罚,若触犯法律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请考生下载打印承诺书,手写签名后携带至面试现场交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