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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3年度烟台市
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迟到。未经招录机关批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放弃体检资格的,应写出书面材料,由本人签字,在体检前报送招录机关。
2.4月13日逢生理期的女性体检人员,体检前需向招录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说明情况,有关项目检查可另行安排。
3.体检前3天请清淡饮食;体检前1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1天晚10点后禁食禁饮水;腹部超声需空腹检查,女性子宫及双侧附件彩超(女)需要憋尿,膀胱充盈后进行检查;体检当天早晨空腹(不吃饭、不喝水)。
4.体检人员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行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体检人员须按要求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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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7.体检费用约700元左右,由体检人员负担。
8.体检人员要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招录机关将给予其中止录用程序的处理;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中止录用程序处理。
9.体检实行回避制度。体检人员发现承担体检任务的医务人员、体检工作人员与其有应回避关系的(详见《2023年度烟台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要主动提出,否则体检结果无效。
10.体检人员要自觉遵守体检纪律,服从组织管理。如有破坏体检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体检人员要保持通信畅通,因本人原因未收到相关信息而影响考录的,责任自负。
11.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3年度烟台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