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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宁德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
2023年报名考核基本分和加分评定说明
一、基本分参考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最高学历)各科平均成绩或平均绩点即为基本分。平均成绩与平均绩点不一致时,取高不取低。由毕业生提供学习成绩总表(校方盖章)原件(含历年平均成绩及历年平均学分绩点)证明。
二、加分参考
1.研究生学历加7分,本科学历加5分。此项目加分仅取一项加分,不累加。
2.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各项荣誉加5分,校级(含校级)以上各项荣誉包括获得过省级、市级(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及各类奖学金、省级及以上专利等。获得院、系各项荣誉加3分,院、系各项荣誉包括获得过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及各类奖学金等。此项目加分仅取一项加分,不累加。获得不同级别且不同类型奖项超过5项的,给予奖励1分。该项目加分由毕业生提供相关证书或学校的其他资料证明。
3.担任过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共青团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加5分;担任过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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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共青团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加3分。校(院)学生会、校(院)共青团委员会其他主要干部、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的加1分;此项加分仅取一项加分,不累加。该项目加分由毕业生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学校的其他资料证明。 4. 985、211高校毕业生加7分,由毕业生提供学校属性证明,如教育部官网相关说明内容。
5.回县(市、区)、乡镇(街道)生源地的高校毕业生加4分。该项目加分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或派出所户籍证明。
6.中共党员加4分。该项目加分由毕业生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7.少数民族的高校毕业生加4分。该项目加分需户口本复印件。
8.低保户高校毕业生加4分。该项目加分需提供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低保户证明原件。
9.烈士直系亲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加4分,此项不累加。该项目加分需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和民政部门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具有全国社会工作资格证书加5分。该项目加分需提供全国社会工作资格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