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着力缓解卫生健康人才特别是卫生高层次人才、紧缺岗位卫生人才和基层卫生人才短缺矛盾,全面提升全区卫生健康服务水平。2022年11月,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部分政策如下:
1.医学类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具备学历证书和学位证
书),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协议(不含规培时间),给予100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兑付,在我区首次购房自住的给予20万元购房补助。对配偶工作和子女就学等给予适当优惠政策。
引进医学类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具备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协议(不含规培时间),其中紧缺型医学类硕士毕业生,给予40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兑付,在我区首次购房自住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助。非紧缺型医学类硕士毕业生,给予12万元生活补助,分5年兑付,在我区首次购房自住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助。紧缺型人才的认定参照南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意见》(通政发〔2019〕20号)。
2. 基层医疗机构引进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
定向委培毕业生)。执业医师类专业,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与基层医疗机构(中心卫生院、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协议(不含规培时间),奖励10万元,分2次兑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奖励5万元,合同期满后奖励5万元),在我区首次购房自住的给予8万元购房补助。3. 精神科紧缺医学人才。精神科专业临床执业医师类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不含规培时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一次性奖励15万元,在我区首次购房自住的给予8万元购房补助。
咨询电话:0513-86541410(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