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本人于 年 月毕业于 (学校),按“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参加2023年常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 本次公开招聘可按“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情形有:
(一)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的人员;
(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的人员;
(三)国(境)外同期毕业(2021年或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且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
(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且参加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4日)后2年内的人员;
(五)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4日)后1年内的人员。
本人郑重承诺,符合上述第( )款按“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情形,若本人所言不实,愿承担包括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纳入诚信记录等在内的一切后果。 请抄写以上划线部分: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