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一、政策依据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政策性加分:
(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二、审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提供材料清单
所有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政策加分审核表》(附件3-1),同时一次性提供身份证、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政策加分。
(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1.《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聘的考生,需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
2.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以及考核结果等次证明。
(二)“三支一扶”计划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1.《黑龙江省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鉴定表》;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书》;
3.续签的考生需提供团省委出具的有服务期限和考核结果的证明。
(四)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
1.黑龙江省村村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协议书;
2.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以及考核结果等次证明。
(五)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1.《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
2.服务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六)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
1.劳动合同书;
2.《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 (附件3-2)。
(七)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人员
1.入伍通知书;
2.退伍证。
附件: 3-1.绥芬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享受政策加
分指南享受政策加分审核表
3-2.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