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1.“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使用的姓名。
2.“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不能简称。
3.“出生年月( 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年龄是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
4.“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5.“生源地”栏中填写本人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籍贯”和“生源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生源地”要填写省、地级市的名称,如“新疆吐鲁番”“甘肃武威”,籍贯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新疆乌鲁木齐” “陕西蓝田”。
6.“学历”栏中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
7.“学位”栏中填写获得的学位,并写明何学科学位。
8.“通信地址”栏中填写能够接收邮寄材料的地址。
9.“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中填写毕业院校、院系和专业的全称,不能使用简称。
10.“学习经历”从上小学填起。
11.“奖惩情况”栏中填写受院系或县市以上等奖励情况;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写“无”。
12.“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中填写推荐人选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未婚的填写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有关情况)。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副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军队和兵团副团职及以上)人员也要如实填写。
13.此表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