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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考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考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省卫生学校的教师岗试讲是按要求讲授本专业(学科)的课题内容,主要考核教师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省卫生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卫生厅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考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招考单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下同)相同,按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下同)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追加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招考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考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招考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省卫生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卫生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人社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考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考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人社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考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人社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考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考单位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人社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考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13届毕业生应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省卫生厅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省人社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部门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省人社厅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考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社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省卫生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部门和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8-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公告、政策、面试考务咨询电话:
省医学科学院省人民医院 028-87393243
省医学科学院省人民医院洪河医院(城东病区) 028-88424381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28-85589309
省肿瘤医院 028-85420339
省妇幼保健院 028-65978220
省第四人民医院 028-86656131
省第五人民医院 028-86603096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0817-2262115
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0830-3165060
泸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0830-3101180
省卫生学校 028-84879116
省卫生学校附属医院 028-84879691
省卫生信息中心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028-86133242
省医疗卫生技术咨询所 028-86137028
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028-86135039
省卫生厅项目管理中心 028-86133470
监督电话:028-86131529(省卫生厅监察室)
028-86139086(省人社厅监察室)
附件:1、《四川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12月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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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
事业单位 |
院本部在成都市一环路西二段32号;草堂病区在成都市大石西路62号;皮肤病研究所在成都市四道街12号;物所在双流县中和镇应龙湾;洪河医院(又名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在龙泉驿区洪河镇。 |
始建于1941年,集医学科学研究、临床医疗于一体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在卫生厅领导下,具体实施“研、医、教、产”等相关职能。是四川省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国家级爱婴医院。1989年省内首家通过国家三级甲等医院评审,是全省医学科学研究和临床医疗技术指导中心。 |
省医院028-87393243;
洪河医院(城东病区):028-88424381 |
|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全额拨款
事业单位 |
成都市武侯区中学路6号 |
依法履行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职能,是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指导和培训中心。 |
028-85589309 |
|
四川省肿瘤医院 |
差额拨款
事业单位 |
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55号 |
四川省肿瘤医院·四川省肿瘤研究所暨四川省第二人民医院,是集临床医疗、科学研究于一体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是西南地区最大的集肿瘤治疗、预防、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 |
028-85420339 |
|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
差额拨款
事业单位 |
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路沙堰西二街290号 |
是一所集保健、医疗、培训、科研为一体的省级医疗保健机构,系省卫生厅直属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2003年增挂 “四川省妇女儿童医院”名牌。省妇幼卫生信息中心、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省围产保健重点学科(实验室)设于该院。 |
028- 65978220 |
|
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
事业单位 |
成都市城守东大街57号 |
是四川省卫生厅和四川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