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药学类(1007)、化学类(0703)、化学工程与工艺(081301)、制药工程(081302)研究生:不限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2.能够适应经常性出差的工作要求;3.具有3年及以上药品(监管、检查、审评、检验及生产和质量管理)相关工作经验;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级高级检查员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承担指导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技术工作。
注:1.岗位要求专业为报考者最高学历专业,最高教育经历需按要求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2.专业要求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本科参见)、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和《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8年8月)(硕士及以上参见);3.对于所学专业类同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单位联系,由我单位根据工作岗位特点审核确认报名资格。